發布時間:2025-09-23 來源:森工門戶
黨委會成員:
王元成 黨委書記、董事長(7月離任)
王連寬 黨委書記、董事長(7月任職)
白雪巖 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1月離任)
李建偉 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1月任職)
陳 遠 黨委副書記、董事(7月離任)
王曉明 黨委副書記、董事、工會主席(7月任職)
于春麗 黨委委員、工會主席、職工董事
楊 磊 黨委委員、副總經理(5月—12月)
何國君 黨委委員、副總經理(12月任職)
董事會成員:
王元成 黨委書記、董事長(7月離任)
王連寬 黨委書記、董事長(7月任職)
白雪巖 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1月離任)
李建偉 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1月任職)
陳 遠 黨委副書記、董事(7月離任)
王曉明 黨委副書記、董事(7月任職)
于春麗 黨委委員、工會主席、職工董事
于 潔 外部董事(1月離任)
于士金 外部董事(6月離任)
朱正陽 外部董事 (7月離任)
邵宏波 外部董事(7月任職)
劉 偉 外部董事(9月任職)
趙日洪 外部董事(9月任職)
劉振宇 外部董事(10月離任)
周榮華 外部董事
陶志民 外部董事
經理層成員:
白雪巖 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1月離任)
李建偉 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1月任職)
趙 蕾 副總經理(12月任職)
楊 磊 黨委委員、副總經理(5月—12月)
何國君 黨委委員、副總經理(12月任職)
蓋廣輝 副總經理(5月任職)
胡世德 副總經理(11月離任)
高永成 副總經理(11月任職)
管理職權:按照特定功能類企業職能定位,實施以生態保護建設為主的林業發展戰略,根據森工集團下達的生態保護建設任務,承擔本公司生態功能區范圍內的森林資源經營保護工作。同時,推動“社會融入地方,經濟融入市場”,加快經濟轉型,發展綠色接續替代產業,增強發展活力,保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實現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
職責劃分:
公司黨委會: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對公司各項工作實行全面領導,對公司黨的建設全面負責。
公司董事會:是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經營管理公司的法人財產,決定公司重大事項,負責公司戰略目標制定和重大經營活動決策,履行公司資產保值增值、根河林區森林資源經營保護責任和防范經營風險、深化企業改革等職責。
公司經理層:實行總經理負責制,依據《公司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落實董事會決策和授權事項,對董事會負責,向董事會報告工作,董事會閉會期間向董事長報告工作。
工作運轉流程:1.董事長確定上會的議案后,由董事會秘書將相關議案資料提交黨委;2.黨委書記審核確定上會的議案后,召開黨委會進行討論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以會議紀要的形式及時向董事會反饋;3.進入董事會尤其是任董事的黨委成員,應在議案上會前就黨委的有關意見和建議與董事會其他成員進行溝通;4.在董事會決策時,董事會中的黨委成員要充分表達黨委意見和建議,按照黨委意見和建議進行表決,并將董事會決策情況及時向黨委報告;5.在董事會會議上,若董事會中的黨委成員發現議案應經而未經黨委會前置討論研究的,或擬作出的決策不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可能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和企業、 職工合法權益的,應聯合董事會中的其他黨委成員提出撤銷或緩議該決策事項的意見,會后及時向黨委報告,通過黨委會形成明確意見向董事會反饋。如得不到糾正,要及時向上級報告。